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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小额贷款扶持范围扩大 

    1、将小额贷款扶持范围由原来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扩大到自主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外出务工回乡创业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并适当放宽贷款期限和贷款额度,凡取得创业培训“结业证书”、创业项目通过论证的,取消小额贷款反担保手续,直接由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担保、经办银行办理贷款。

    2、对从机关事业单位停薪留职、辞职或到人才交流中心挂编的自主创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属财政拨款单位的,原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属公务员和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养老保险补贴,进入个人账户。

    江西省发改委:最大限度释放群众创业潜能 

     除国家禁入外,所有投资领域一律向各类投资者开放。凡是可以不用办理核准、备案手续的项目,一律准予放行。对于新建的公共设施项目,积极推进特许经营制度,采用招投标方式公开选择业主,支持各类投资者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支持民间投资者通过收购、兼并、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并享受平等政策。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项目,给予前期经费补助。 

     江西省工商局:可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 

     允许公司不受行业限制,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降至3万元;投资人可分期缴纳出资,首期出资额只需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且不少于3万元,即可登记注册。允许1名自然人或1个法人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投资人申请企业登记,涉及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的,可先行确认市场主体资格,取得营业执照;待完成审批后,再办理增加审批项目的变更登记。 

     江西省建设厅:个人可经营市政公用行业 

     我省建设部门鼓励和支持各级建设部门的机关干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辞职经商办企业或到民营企业就业。只要法律法规未禁入的领域,都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政府投资应逐步从有利益回报机制的市政公用行业退出。在全省城市供水、供气、公共客运、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具有自然垄断性的行业全面实行特许经营,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通过公开竞标获取特许经营权。 

     江西省国税局:部分新办企业享受优惠 

    再次提高增值税起征点,销售货物的起征点幅度由月销售额2000~3000元提高到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幅度由每次150元提高到200元。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共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江西省地税局:安置待业人员可酌情免税 

     将营业税起征点由农村月营业额1000元、县城月营业额1500元、城市月营业额2000元,调整为县城(镇)及农村月营业额3000元、城市月营业额5000元。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免征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可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
 
   
 
来源: 江西大学生创业网    责任编辑: office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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